時間:2016-02-23 14:32來源: 作者: 點擊:次
1、跨市(縣)河道上的市級管理單位應具備微波、固定式無線電臺和郵電通信等三種以上的通信方式,并具有數(shù)據(jù)和圖像傳輸功能。在特別重要的管理單位應具備小型衛(wèi)星通信地面站。
2、跨市(縣)河道上的縣級管理單位應具備固定式無線電臺、郵電通信等兩種以上的通信方式,并具有數(shù)據(jù)傳輸功能。在較重要的管理單位應架設專用有線通信線路。
3、跨市(縣)河道上的鄉(xiāng)級管理單位應具固定式無線電臺和郵電通信等兩種以上的通信方式,并按每1~2km配置一臺手持機。
4、其它河道工程管理單位應具一種以上通信方式,并按3km配置一臺手持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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