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合同管理》知識點: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時間:2016-10-10 11:49 來源: 作者: 點擊:次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fā)包人或其他人實施;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特性; (3)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施工時間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工藝或順序; (5)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