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6-05 10:04來源: 作者: 點擊:次
經(jīng)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法院近日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光兵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
對“一號工程”動歪腦筋
涔天河水庫坐落于湘江一級支流瀟水河上游的江華縣境內(nèi)。2011年11月,涔天河水庫擴改工程正式施工,該項工程系湖南省水利建設“一號工程”,總投資額達130億元。為能承包到該工程的部分項目,各路老板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現(xiàn)年50歲的吳光兵系江華縣大路鋪鎮(zhèn)老村農(nóng)民。涔天河水庫擴改工程開工后,家住水庫邊上的他整日挖空心思地琢磨如何能夠“近水樓臺先得月”。既沒資金、技術,又沒“硬關系”,要想直接承包到工程項目幾乎是不可能的,但吳光兵就是不甘心。看著各路老板紛紛來到江華縣對承包項目趨之若鶩,他一方面心急如焚,一方面開始“另辟蹊徑”——在這些老板身上打主意。終于有一天,他茅塞頓開,想到了一個一本萬利的“好主意”。
買來假材料“搭臺唱戲”
2012年3月,吳光兵陸續(xù)花去數(shù)萬元,購得《葛洲壩水利水電建設集團總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湖南省永州市涔天河水庫擴改建設工程中標合同書》《湖南省建設施工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的批復等數(shù)十種虛假資料,并加蓋偽造的相關部門公章,對外宣稱自己已經(jīng)“中標”了涔天河水庫擴改工程。
與此同時,吳光兵還在本縣白芒營鎮(zhèn)租了一棟三層的私宅作為辦公樓,掛牌為“葛洲壩水利水電建設集團總公司駐江華瑤族自治縣涔天河水庫擴改工程項目部”,又花費9萬元裝修辦公室、購買辦公用品,還制作了每個項目負責人的門牌,一切皆給人以“真實”的感覺。
同年8月13日,經(jīng)人介紹,屈某結識了吳光兵。一番交談后,吳光兵當場拿出中標合同書、進場通知書、工程施工合同等,讓屈某一一過目?吹绞掷m(xù)材料十分齊全,屈某對吳光兵已中標的事實堅信不疑,很快與他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并交給吳光兵18萬元勞動保證金。兩個多月后,吳光兵又告訴屈某,之前那個項目暫時不能開工,他現(xiàn)在又中了修建涔天河水庫主渠道的標,可讓一段給屈某做,于是雙方又簽訂了一份施工協(xié)議,屈某則向吳光兵交付履諾金10萬元。
吳光兵自己都沒想到,近30萬元就這么輕而易舉收入囊中,于是僅隔了10天,吳光兵又以虛假的手續(xù)材料騙取了李某的信任,并慷慨許諾讓李某分包部分他已中標的工程,條件仍然是先交勞動保證金。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李某為顯示自己的“實力”,當天將28萬元打入?yún)枪獗你y行賬戶,吳光兵喜不自禁。
遲遲不開工導致案發(fā)
幾次得手后,吳光兵的胃口越來越大,騙人的把戲也演得越來越逼真。 2012年11月28日,王某、鄭某、唐某經(jīng)人介紹,“有幸”認識了吳光兵,他同樣將購買的虛假材料一一讓王某等人“驗證”。王某等人信以為真,與吳光兵簽訂了《涔天河水庫主渠道工程合作協(xié)議書》。這次,吳光兵共向王某等人收取勞動保證金141萬元。
吳光兵轉包涔天河水庫工程項目的消息不脛而走,各地大小老板紛紛前來“分得一杯羹”,吳光兵的辦公室經(jīng)常門庭若市。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為了讓前來洽談業(yè)務的老板們更加相信自己,吳光兵在橋市鄉(xiāng)野豬橋村一山腳釘了些木樁,花錢請來3個人在那里裝模作樣地搞測量,還帶著老板們到涔天河水庫大壩施工現(xiàn)場參觀考察,讓老板們“眼見為實”,打消疑慮。
2013年5月,吳光兵就是采取上述詐騙手段,騙取了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人劉某165萬元勞動保證金,這是他騙得最大的一筆。此后,他繼續(xù)“獅子大開口”,騙取胡某、吳某等10余人勞動保證金共計18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