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7-06 08:35來源: 作者: 點擊:次
據(jù)悉,財政部在2015年6月底至7月上旬對10個省市的23個PPP示范項目進行了督導,將在7月上旬對結果進行匯總。
這次督導的10個省市為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青島、重慶、陜西,督導對象為財政部門及行業(yè)主管部門,PPP項目實施機構、項目社會資本參與方、中介機構和融資提供方等。
據(jù)了解,督導的主要內容是示范項目的概況、實施情況、政府履約安排、監(jiān)督措施、項目實施時間表、項目實施主要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政策建議等。
在業(yè)內人士看來,財政部在此次督導中最根本的意圖是明確PPP示范項目“能進能出”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清華大學教授王守清告訴記者,“能進能出”意味著財政部推出的示范項目是不固定的,做得不合適的示范項目要退出,而只有保留在示范項目名單里的PPP項目,未來財政部才會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并且獲得PPP基金的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