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理論與法規(guī)》: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 時間:2016-10-03 23:12 來源: 作者: 點擊:次 1.要約可以撤銷 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2.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